電工水工建筑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筑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梁、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詳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標準》(SL。2.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確定。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根據建市[2016]226號文件規定: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因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類別的最低資質是“三級”。
(4)總裝機容量5MW(或流量≥25立方米/秒)以上泵站2座;(5)洞徑≥6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500米的水工隧洞4個;(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澆筑50萬立方米以上或壩體土石方填筑120萬立方米以上或灌漿12萬米以上或防滲墻8萬平方米以上;(7)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二級資質的“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3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