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證年檢需要的材料:
1、《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報告》副本原件;
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變更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原件和復印件;
一、特種設備相關知識介紹:
1.《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管道和電梯進行重點監察,對其他特種設備(鍋爐除外)實行抽查,對其他特種設備(鍋爐除外)實行專項監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對未按照規定進行定期檢驗的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鍋爐或者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責令停止使用;對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已滿十年的氣瓶和其他壓力容器,責令停止使用;對未按照規定進行定期檢驗不合格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責令停止使用;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經營、使用、貯存等單位,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保證生產安全和正常運行;未取得許可的,不得從事相關活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種類和有效期限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實施動態調整;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進入客運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有關規定;
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從事危險物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制定滅火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