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證書有兩種類型:操作證書和等級證書。
1、操作證書是開展此項工作的證據,在質量控制辦公室處理。必須向勞工局頒發的證書證明工人具備從事某一職業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2、必須在勞動局獲得的證書證明工人具備從事某一職業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它是求職、就業和工人開放的資格證書。這是雇主招聘和雇傭工人的主要依據。它也是一個有效的證書,可以在海外就業和海外工作合作,以處理公證技能水平。主要用于調整工資。
一、叉車為自走式裝卸搬運機,工作裝置為龍門、貨叉。可用于裝卸、堆放貨物。工作裝置更換后,也可用于特殊物品和散裝材料的裝卸作業。用叉子或其他工作裝置自行裝卸貨物的起重車輛。屬于物料搬運機械。廣泛用于火車站、港口和機場。
二、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操作證,俗稱叉車司機資格證。勞動局頒發叉車技術等級證書,分為初級(綠色5級)、中級(藍色4級)、高級(紅色3級)技師(棕色2級)、高級技師(一級)五個等級。等級證書必須在勞動局辦理,是勞動者具備從事某一職業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的證明。是勞動者求職、上崗、創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是境外就業和對外勞務合作人員技能公證的有效憑證。主要用于調整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