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員證作用:安全員屬于建筑九大員之一,是任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條件,也是資質辦理的必備人員。
安全員資格證書須參加由市一級的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人員證書”考試。建筑工程安全員分三類,稱為安全“三類人員”:安全員證書分A本(企業負責人)、B本(項目負責人)、C本(專職安全員)。此三類安全員是按照安全生產中所負有安全責任分級。
學歷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為大專以上學歷,需大專以上學歷,除企業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級建造師證書與企業聘書。項目負責人應為中專(含高中、中技、職高)以上學歷,具有一級建造師或二級建造注冊證書。
擴展資料: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遺失后,應當在公開的媒體上發表遺失聲明并及時到注冊中心辦理證書補辦手續。
三類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符合規定處理條件的,市建委依法收回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后方可重新申領證書。
三類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施工現場發生一般事故的,市建委暫扣有關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6個月,6個月后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收回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3年內不予安全生產考核,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由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