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關職業:嬰幼兒發展引導員、幼兒教育教師、兒科醫師、兒科護士、孤殘兒童護理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保健調理師、健康管理師、保育員、家政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