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案例可以證明,例如管理評審提出的決策中常常會出現諸如“應增加某某崗位”,“應加強某某崗位或部門員工的某某方面培訓”等大而不實的東西,至于為何會得出此種結論,為何應采取此種措施,以及措施執行的時限,方法,責任者等往往避而不談。某個組織在一年內共召開了10次日常工作會議,根據組織需要,在不同會議中分別將管理評審輸入要求的部分內容作為輸入,但將10次會議輸入的信息匯總后其信息是符合管理評審輸入要求的,且其輸出和成文信息均符合標準要求,那么該組織的管理評審是否符合標準要求呢?
破格申報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廠長、經理。
2、獲得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產品獎或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并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并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筆者認為是符合標準的,且是很好的,因為該組織考慮了快速變化的內外部因素需求且能快速解決問題和調整質量管理體系。再次,將管理評審融入日常會議可以避免。在當代,社會發展速度加快,影響組織的內外部因素也相應地快速變化,按照習慣性的每年一次的管理評審往往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和預見上述快速的變化,因此將管理評審融入日常的工作會議中是值得探討的。首先,將管理評審融入日常會議并不與標準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