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組織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規范施工管理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規定:“取消建筑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準,由注冊建造師代替,并設立過渡期”。設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
二,考試科目
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三,考試題型
《建設工程經濟》:單選題:60道 1分/道;多選題:20道 2分/道。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單選題:70道 1分/道;多選題:30道 2分/道。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單選題:70道 1分/道;多選題:30道 2分/道。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單選題:20道 1分/道;多選題:10道 2分/道;案例題:5道 占120分。
四,成績管理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施滾動管理辦法與非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為兩年滾動,免考兩科的考生不參與滾動,必須一年通過。
(一)考全科
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2018年度與2019年度為一個周期,2019年度與2023年度為一個周期,依此類推)。
(二)符合免試條件(免試兩個科目)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
(三)相應專業
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一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一般為其總分的60%,一級建造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