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主要從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版),“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調整為“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定義是“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漯河消防設施操作員報名
消防設施操作員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河南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規定:消防控制室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配備值班操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業培訓:
(一)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二)易燃易爆場所和公共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
(三)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
(四)自動消防系統的設計、施工、監理、維修、操作人員,消防產品的檢驗維修人員;
(五 )消防設施檢測、安全監測、技術咨詢、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人員。
(六 )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