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了職業功能,原“建(構)筑物消防員”含有消防安全檢查、消防控制室監控、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消防設施維護與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培訓5個職業功能,新“消防設施操作員”含有設施監控、設施操作、設施保養、設施維修、設施檢測、技術管理和培訓6個職業功能。自貢消防設施操作員會取消嗎
職業功能主要是指一個職業應該具有哪些類別的具體作用,由原“建(構)筑物消防員”可以看出,建(構)筑物消防員既有消防設施方面的功能,也有管理方面的功能,功能太復雜很顯然影響在實際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原來的規定,一個初中畢業生,既要掌握消防設施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又要掌握消防管理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可以說面太寬、事太多,有些應接不暇、勉為其難,新的職業標準更科學的設定了消防設施操作員的功能,圍繞消防設施的生命周期,在監控、操作、保養、維修、檢測五個環節,在不同等級分別做了不同的規定,體現了循序漸進的知識上升路徑。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原先一直不明確的滅火器維修工作,也納入了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職業功能,自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開始,就要學習滅火器維修的知識和技能。
取消了培訓要求。按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版)要求,取消了培訓期限、培訓師資、培訓場地等培訓要求。
與之前《建(構)筑物消防員》不同的是,《消防設施操作員》取消了培訓期限、培訓師資、培訓場地等培訓要求。取消培訓要求并不是說,消防設施操作員不需要職業技能培訓了,而是參不參加培訓不再作為參加鑒定考試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有的企業甚至為了應付政府部門的檢查,一個人多次參加培訓,今年學一次、明年又去學一次,唯恐不參加培訓受到處罰或者查封。為了斬斷培訓的利益鏈條,《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版)取消了所有職業的培訓要求,培訓成為考生的自由選擇,也成為企業的自由選擇。培訓機構的設立,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規定,是純粹的市場行為。將職業技能標準中的培訓要求取消以后,真正潛心研究職業技能培訓的技工院校、培訓機構才能擺脫不平等競爭,在市場上受到考生的青睞和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