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消防設施操作員正規職業培訓機構,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1年以上。
鑒定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設施實際操作、功能測試等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消防設施操作技師、消防設施操作高級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20,每個標準教室不少于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于3名考評員;綜合評審委員不少于5人。
擴展資料
職業功能
1、消防安全檢查(包括定期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監控(包括設備狀態記錄與檢查和處置火災與故障報警);
3、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包括使用與維護滅火器材、使用與維護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使用與維護固定滅火系統、使用與維護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維護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