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對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的定義是:從事建筑、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
其工作內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值班;2.操作、維護、維護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3.探測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
對消防設備操作人員的展望。
1、社會重點單位中控室崗位已設置數量底線,行業人力缺口極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個中控室都需要配備8名持證上崗人員,近年全國需要大約六百萬人。大多數省市的持證上崗率都低于30%。
2、社會重點防火單位必備證書,要入行消防中控室工作,證書價值不斷攀升。
3、消防職業屬于準入類職業資格,消防設施操作員在“入類”職業技能證書中居首位。一定要持證上崗,剛需行業。
四、中級以上文憑的重要性不亞于消防工程師。緊急管理部發布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規定,從事消防設施維修、維修、檢測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得少于2人,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中級技能等級以上的不少于2人。
5、可以直接報考中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對工作經驗的要求減少,從原來的連續工作年限改為累計工作年限。
證書全國通用,無需年檢,終身有效。
7、凡取得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職工,按照所在地人社部門的補貼政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按級別補貼1000元。各地區均可享受優惠稅收政策、積分入戶等國家政策紅利。
8、確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目標,拓展視野,向更高層次甚至注冊消防工程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