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
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分五個等級,分別是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消防設施操作技師、消防設施操作高級技師,目前主要開考的是初級和中級。
消防設施操作員各級別報名條件:
初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初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含在校畢業生);或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消防設施操作員: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后,并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大專及以上畢業(消防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并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2消防設施操作員初級和中級的區別
初級只有消防設施監控操作方向,可監控、操作不具備聯動控制功能的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如在物業或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
中級分為監控操作方向和檢測維修保養方向。不同方向只可從事對應職能的崗位。(檢測維保方向沒有初級證,最低為中級)
監控操作職業方向,可監控、操作設有聯動控制設備的消防控制室;如在物業或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
檢測維保職業方向,可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如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工程單位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檢修和調試。
隨著我國消防設施更新迭代,初級消防員證書的實用性變得越來越少,同時中級消防員提升為重點培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