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塔式起重機逐漸取代龍門架等機械,占據主導地位后,塔式起重機司機需求量大,就業機會樂觀,每年考塔式起重機證的人越來越多。很多剛接觸建筑行業的孟新都會產生疑惑:為什么建設廳有塔式起重機證,質監局也有塔式起重機證?兩者有什么區別?我應該考哪個塔式起重機證?
不要著急!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伙兒梳理一下,兩者的區別:
一是性質不同。
建筑部門的塔吊證,即《建筑起重機械司機證(T)》,屬于《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是指在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所需的有效資格證書。
質量監督管理局的塔吊證,即塔式起重機司機證,屬于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持有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的人員,必須經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聘用(聘用)后方可在許可項目范圍內操作。
一般而言,建筑工地屬于建設廳的管轄范圍,辦證以建設廳辦證為主,工廠廠房或碼頭等地則多選擇質監局的吊車駕駛證。不管您想辦什么樣的塔吊證,都可以到長沙匯德教育!全國通用!網站可以查到!
二是側重點不同。
建設部塔吊證是針對特種作業人員頒發的上崗證,以生產安全為重點。第一次取得建筑起重機械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用人單位安排下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實習操作,實習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
質量監督管理局的塔吊證是針對特種設備發放的,以產品質量為重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相關負責人報告。持證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
三是有效期不同。
建設部的塔吊證,使用期限為6年,試用期結束后,應向市州建設主管部門領取新證。使用期內證書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屆滿后應延期審查。需要延期審查的,持證人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行機關申請延期審查手續。
質量監督管理局的塔吊證,有效期為4年,每4年復審一次。如需復審,應在期滿前60天內,由申請人或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從業人員提出申請。
四是風格不同。
建筑大廳的塔吊證是一本深綠色的小本子,封面上印有國徽和“建筑工程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字樣。證書封皮用深綠色塑料封皮對開,尺寸為100毫米×75毫米。原件和副本均為紙質,原件加蓋鋼印和發證機關印章后塑封,尺寸為90毫米×60毫米。
質量監督管理局的塔吊證是一本深綠色修長的小冊子,封面上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整個證書都是紙質的,包括考試合格項目表、復試記錄表、聘用記錄表等信息。
可見,同樣是塔吊證,建設部頒發的與質監局頒發的,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考試的證書,必須根據自己的情況和公司的需要來決定。上述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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