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機額定載重量、額定乘員數標牌應置于吊籠醒目位置。嚴禁在超過額定載重量或額定乘員數的情況下使用施工升降機。應在施工升降機作業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應在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當建筑物超過2層時,施工升降機地面通道上方應搭設防護棚。當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應設置雙層防護棚。當遇大雨、大雪、大霧、施工升降機頂部風速大于20m/s或導軌架、電纜表面結有冰層時,不得使用施工升降機。嚴禁用行程限位開關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在施工升降機基礎周邊水距離5m以內,不得開挖井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雜物。
2021年申請報考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操作證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男未滿60女未滿50歲,應符合升降機、物料及起重機等機械的基本要求。
2.身體健康且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升降機物料機操作人員對學歷要求不高,初中及以上學歷;
4.工作要有耐心認真負責,有較強的安全意識
5.服從安排積極配合工作保證施工進度的正常進行。
6.喜歡或有意向從事這方面的人員都可報考。
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業務。施工升降機使用單位與安裝單位應簽訂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與安裝單位簽訂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除了應具有資質等級標準規定的專業安裝技術人員外,還應有與承擔工程相適應的專業安裝作業人員。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工、電工、司機等應具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根據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在安裝、拆卸施工升降機的過程中,如果發生事故并引起糾紛,可以根據安裝、拆卸合同與工程安全協議書中的條款規定,在分析事故原因之后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