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與登高作業證都屬于高處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等工作的人員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每三年復審一次,每六年需要換證。特種作業的人員經過系統的安全技術培訓并且考核合格,拿到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在外雷雨時,如果附近沒有躲避的場所,應盡可能站在不吸濕的材料上,不要站在高大單獨的樹木下。不要靠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的接地線周圍20米以內,以免雷擊時發生跨步電壓觸電。防雷擊安全裝置定期檢測維修,達到安全要求。雷雨天氣不得在建筑物上部、罐體上部和高處進行作業。認真檢查危險介質的工業管道接地、法蘭跨接片、靜電接地報警器等防靜電裝置。
作業人員身體條件符合要求;著裝符合工作要求;作業人員應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高處帶電作業還應符合電業安全規定;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作業人員攜帶工具袋和安全繩;作業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按的路線上下,禁止上直作業。垂直分層作業中中間有隔離設施;Ⅳ級高處作業應制定高處作業應急預案,并經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