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登高架設作業操作證介紹高處作業主要是登高架設作業證也稱為登高證、登高作業證、高處作業證,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包括2米以上的高架設、拆卸、修理工、高層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為了便于操作中的防范工作,有效防止人和物從高處墜落的事故,根據建筑行業的特點,在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建筑物和建筑物結構范圍內的各種形式的開口和臨邊性質的作業、安全帶的質量必須滿足使用安全要求,實現高掛低用。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腳踏物是否有承載能力;木電桿的根是否腐爛。
在高處作業時,必須注意以下要求第一,不允許作業;第二,不允許在工作前和工作時間內喝酒;第三,不允許在不安全的位置休息;第四,不允許隨意向下扔東西;第五,嚴重睡眠不足,不允許在高處作業;第六,不允許打架。在2.5厘米以上的地方,如果開口沒有得到保護,就有可能導致操作人員從高處墜落。或者如果物體不小心從這些開口墜落,也可能導致下列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高處作業操作證屬于特殊作業操作證,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包括2米以上的高架設、拆卸、修理工、高層建筑物表面清洗工在內,從事以上工作的人必須持有高作業操作證。
深度在2m和2m以上的樁孔、人孔、槽和配管邊緣的高處作業是開口作業。建筑物的樓梯入口、電梯入口和設備的設置入口等(沒有設置正式扶手、門窗等圍護結構時),一般在高處作業標記時,明確記載等級和種類的特殊高處作業標記時,明確記載等級和種類,可以省略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