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優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應當首先從制度層面上做出嚴格的規范和限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為安全管理提供強大的理論基礎和依據。在施工過程中,做到無論是管理人員的指揮、決策,還是施工人員的實際操作,都有章可循,實現按章操作、違章必究。還要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明確管理層的指揮責任,施工人員的作業責任,使建筑工程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能更加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任務,從而在工作中有更加具體的目標,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質量。
指派和未經高空安全作業規程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修作業時,登高用具升降臺,如受場地或其它客觀因素限制時,可再考慮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把安全因素放在位。高處維護保養作業時,若無牢靠立足點或無欄桿時,工作人員應掛安全帶、高掛低用。戴安全帽
高空作業證報名條件: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身體健康,無、癲、眩暈癥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及生理缺陷。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5.相應特種作業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