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上崗前依據有關規定能夠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履行簽字手續。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受教育人履行簽字手續。(2)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驗,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單位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并提供安全可靠的作業環境,作業人員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
高空作業操作證是在安全生產監督局考試辦理,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制作,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高空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標準GB/T《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1.高處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登高架作業或安裝、拆除等工作人員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2.高空作業證是去安監局進行辦理的。3.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4.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
(對進行Ⅲ級及以上高處作業時(對個人墜落保護系統:用于阻止從工作高度墜落的一種系統(對高處作業人員系好安全帶。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及各種臨邊防護,制定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輪胎的維修費用大約占整臺車輛正常維修費用的15%。不得超出設計計算要求。(3)吊藍懸掛機構的結構件應選用鋼材或其他合適的金屬結構材料制作,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作業人員應按規定佩帶安全帶,安全帶掛在單獨設置的安全繩上。設專人對腳手架作業區進行監護。(2)模板工程在綁扎鋼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時應保證作業人員有可靠的立足點,作業面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作業人員佩帶安全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其他式腳手架升降時模板及其支撐系統的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嚴禁安全繩與吊藍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