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時,應注意以下的要求:一不準作業;二不準工作前和工作時間內喝酒;三不準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準隨意往下面扔東西;五嚴重睡眠不足不準進行高處作業;六不準打斗氣;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高處墜落的危險;或者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高處作業操作證屬于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從事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筑物表面清洗工,那么從事以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高處作業操作證上崗。
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與管道等孔洞邊沿上的高處作業都屬于洞口作業。建筑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在未安裝正式欄桿,門窗等圍護結構時),一般高處作業標記時,寫明級別和種類;特殊高處作業標記時,寫明級別和類別,種類可省略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