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登高證和高空作業證不是一個證,區別是:登高證是指在高空平臺作業;高空作業證是人體懸掛吊繩在外面作業。登高證和高空作業證的相同點是都屬于高處作業操作證,并由安監局頒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但是,使用假冒的畢業證進行詐騙活動_,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所以,若使用假畢業證進行非法活動,會觸犯刑法,涉嫌犯罪。
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考試由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并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持學歷證明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提出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收到申請后,應當在60日內組織考試。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