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操作證。
高處作業操作證,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該證是安監局頒發的,每三年復審一次,每六年需要換證。
以下高處作業,都需要考取高處作業操作證。
1、指專門或經常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2、登高架設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
3、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
1、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限內使用,有效標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2、吊籃應設置為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專用的安全繩和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并應保證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3、前支架應與支撐面垂直,且腳輪不應受力;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塊或其他替代物。
4、懸掛機構前支架不得支撐在女兒墻及建筑物外挑檐邊緣非承重結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