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通常指的是高處作業,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根據建筑行業的特點,在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中,對建筑物和構筑物結構范圍以內的各種形式的洞口與臨邊性質的作業,懸空與攀登作業,操作平臺與立體交叉作業,以及在結構主體以外的場地上和通道旁的各類洞,槽等工程的施工作業,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均作為高處作業對待,并加以防護。腳手架,井架,龍門架,施工用電梯和各種吊裝機械設備在施工中使用時所形成的高處作業,其安全問題,都是各工程或設備的安全技術部門各自作出規定加以處理。對操作人員而言,當人員墜落時,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標準所稱墜落高度基準面,是指通過低的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而所謂低的墜落著落點,則是指當在該作業位置上墜落時,有可能墜落到的低之處。這可以看作是大的墜落高度。
建筑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在未安裝正式欄桿,門窗等圍護結構時),還有一些施工需要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m以上,洞口若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高處墜落的危險,或者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高空作業高空作業攀登作業攀登作業是指: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