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安全教育內容
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效驗。
二、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設計及有關電器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三、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并禁止帶電作業。
四、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五、安裝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
六、多臺配電箱(盤)并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七、電桿用小車搬運應捆綁牢。人抬時,動作一致,電桿不得離地過高。
八、人工立桿,所用插木應堅固完好,操作時相互配合,用力均衡。機械立桿,兩側應設溜繩。立桿時,坑內不得有人,基礎夯實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繩。
九、燈桿前,桿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桿桿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桿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后方能登桿。
十、登桿操作腳扣應與桿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栓與安全可靠處,扣環牢固,不準栓與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系傳遞,禁止上下拋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