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操作證,也稱電工上崗證,即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維修等工作必須持有的證件,是經過國家安全生產相關培訓和注冊的證明。電工操作證分為高壓和低壓,作業電壓一千伏以上用高壓,作業電壓一千伏以下用低壓。
現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原勞動部、經貿委都曾管理過),由各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需復審1次,復審由特種作業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在有效期內提出申請,由當地的考核、發證單位負責審驗。在有效期內不審核,再想審核是不可能的,只能重新考試。
電工操作證還分好幾種,如果是做出口的產品,還要考相應出口那個國家的電工證才有資格上崗操作,完成所需要焊補的工序。
以上是舊的操作證,從2009年開始換成了新的證件,新證沒有副本,只有一個和二代身份證一樣的證件,證的底紋是大寫:SAWS,證號是你的身份證號碼在前面加“T",復審記錄在背面,大小跟二代身份證一樣大。
一般要取得電工操作證需要到當地安監局或他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考核后方可獲得。
電工操作證準操項目可分:01、高壓電工作業 02、低壓電工作業 03、防爆電氣作業
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熟悉相應特殊工種作業的安全知識及防范各種意外事故的技能。要求從業人員必須持卡(IC卡)上崗,即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此證書全國通用。老版證書每2年復審一次,新版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是每3年復審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