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操作 電動揀選車:在某些工況下(如超市的配送中心)。不需要整托盤出貨,揀選多種品種的貨物組成一個托盤,此環節。稱為揀選。按照揀選貨物的高度,中高位揀選叉車(高可達10米,承載能力2.0~2.5噸(低位),1.0~1.2噸(中高位,帶駕駛室提升)。
牽引車采用電動機驅動,利用其牽引能力(3.0~25噸),后面拉動幾個裝載貨物的小車。主要分類有:機。車間電動牽引車,小型電動牽引車,電動三輪牽引車,經常用于車間內或。車間之間大批貨物的運輸,運輸,機場的行李運輸。車型和配置的選擇一般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作業功能:叉車的基本作業功能分為水平搬運,裝貨/卸貨,揀選。根據企業所要達到的作業功能可以從上面介紹的車。
叉車工作安全要求
1. 門架不得有變形和焊縫脫焊現象,內外門架的滾動間隙應調整合理,不得大于1.5mm,滾輪轉動應靈活,滾輪及軸應無裂紋、缺陷。輪槽磨損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
2. 兩根起重鏈條張緊度應均勻,不得扭曲變形,端部聯接牢靠,鏈條的節距不得超出原長度的4%,否則應更換鏈條。鏈輪轉動應靈活。
3. 貨叉架不得有嚴重變形,焊縫脫焊現象。貨叉表面不得有裂紋、焊縫開焊現象。貨叉根角不得大于93°,厚度不得低于原尺寸的90%。左、右貨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過貨叉水平段長度的3%。貨叉定位應可靠,貨叉掛鉤的支承面、定位面不得有明顯缺陷,貨叉與貨叉架的配合間隙不應過大,且移動平順。
4. 起升油缸與門架聯接部位應牢靠,傾斜油缸與門架、車架的鉸接應牢靠、靈活,配合間隙不得過大。油缸應密封良好,無裂紋,工作平穩。在額定載荷下,10min門架自沉量不大于20mm,傾角不大于0.5°。滿載時起升速度不應低于標準值的一半。
5. 護頂架、擋貨架須齊全有效。
6. 貨叉上下嚴禁站人,不允許用單支貨叉叉取高過載荷的貨物。
7. 配備有叉車駕駛證的叉車司機,避免一臺叉車多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