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種。
叉車駕駛是特種作業,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叉車一般屬于工具車輛,只在單位的工作場地內使用。所以一般說來只需要崗位操作證或上崗證即可,但一般單位會要求駕駛叉車者有駕駛證。
叉車駕駛證是屬于特種車輛駕駛證 ,要到全國市級質量監督局指定叉車訓練基地報考辦理,報考辦理時,要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
按照規定,叉車駕駛證2011年以前發的證每兩年年審一次,2011年7月份以后發的證是4年年審一次,每次年審都需要4天的時間。而且是初次領證的和年審的都在一起,前3天學習,最后一天才考試,考試通過后給予年審。
擴展資料
叉車的操作規程
1、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面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2、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碰。載物行駛時,如貨叉又升得太高,還會增加叉車總體重心高度,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并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內燃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